咸宁市太乙大道南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清淤及改造专业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咸宁市太乙大道南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清淤及改造专业分包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咸宁市太乙大道南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清淤及改造专业分包 ;
1.2采购人: 湖北工建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 咸宁市太乙大道南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小微水体治理工程,本次大屋肖河治理清淤疏浚工程长度为1.151km,治理范围内的两岸岸坡整治2.302km;马桥河治理清淤疏浚工程长度为2.651km,治理范围内的两岸岸坡整治5.302km;金桥村堰塘清淤2288m3、塘堤护坡1200m2。以上工程量以实测为准,清淤及改造专业分包合同预估含税总价约¥561.732737万元(含税率 9 %增值税专用发票)。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 / ;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 本工程施工的清淤及改造专业分包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技术交底,包含清淤疏浚工程和护坡工程:土石方工程、清淤清障、堰塘清淤清障、塘堤护坡、边坡修整、生态砖护坡、生态挡土墙工程、毛石挡土墙、毛渣石便道、混凝土护脚墙、塘堤六棱块护坡、道路面层结构施工及铺装等工程完工验收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分包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进行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它工作。
2.2计划工期: 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 咸宁市咸安区太乙大道南片区。;
2.4质量要求: 合格 ;
2.5安全目标: 合格 。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
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 3 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3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采购所有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大于等于420万元的市政类工程专业分包),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要求体现合同封面、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施工范围)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开具的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一张;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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