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高新区产城融合示范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DZZD[ 202 5 ]第 11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景高新科发字 [ 202 3 ] 70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为 银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 其他说明
2.1 项目 名称 : 景德镇市高新区产城融合示范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 。
2.2建设地点: 景德镇市鲶鱼山镇上徐村,滨江西路以西、凤凰大道以东、火炬路以北、龙腾路以南地块 。
2.3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 60.37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60.37亩),主要用于处理生活污水,原有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4万吨/日,无法满足现有污水规模,本次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设计扩建污水处理能力为4万吨/日,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2. 4 投资金额 : 项目总投资约 20490.58 万 元 , 设计 费约 300万元。
2.5 工期: 总工期 60日历天 (其中方案设计: 2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 2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0 天内完成) 。
2. 6 招标范围 : 本项目 项目全部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含完成项目报批报建所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出具并修改相关成果文件直至招标人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及后续技术服务等)。
2. 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 8 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3.3 人员要求:
( 1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劳动合同 。
( 2 ) 设计人员配套: 设计人员至少应包括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造价负责人各一名,提供各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 。
( 3)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需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印章或电子印章 。
3. 4 外省来赣的投标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 (赣建审[2020]4号)和《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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