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渭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已由宝鸡市渭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宝渭发改发[2024]194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投资,招标人为陕西渭滨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宝鸡市渭滨区
2.2规模:本工程建设范围为石坝河银昆高速(G85)至西宝高速(G3024)段,治理河道总长度6.4km,包括垃圾清除工程、河道截污工程和生态护坡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标明的所有内容。
2.3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渭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施工一标段;标段编号:E61030035115y7n9fukt001;标段类型: 施工标段。
(002)渭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施工二标段;标段编号:E61030035115y7n9fukt002;标段类型: 施工标段。
2.5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渭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施工一标段:王家河村三组、孙家庄村七组至十组(原范家庄)及孙家庄村一组至二组,工程收集起点为孙家庄村二组,终点为王家河村二组石河谷生态庄园,布设DN200-DN300污水干支管网约7.15km,De110接户管1.90km、检查井175座、沉泥井14座、化粪池120座,污水收集后最终由王家河村二组石河谷生态庄园汇入市政管网系统。该标项投资额约为878万元。
标段名称:渭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施工二标段:生态护坡工程防护对象对村庄、农田,治理标准采用20年一遇洪水,工程治理起点为孙家庄村二组,终点为孙家庄村九组,治理河道长度0.955km(桩号SB5+207-SB6+162),新建护坡长度0.877km,其中左岸新建埋石混凝土挡墙护岸+生态砌块护坡0.841km,右岸新建埋石混凝土挡墙护岸+生态砌块护坡1.718km。河道垃圾清除工程清除对象为河道内建筑残骸、废料以及其他堆积物,工程清除起点为孙家庄村四组,终点为王家河村二组,清除总长度4.03km(桩号SB2+963-SB6+966),清除深度0.2-0.9m,清除量约为3.55万t。该标项投资额约为94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渭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施工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
3.4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 年至今)至少分别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网查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业绩所有信 息真实有效;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近一年(2024 年 2 月至今)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
3.6 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单位及人员信息以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截图作 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3.7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可查询,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投标人、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 年至今)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002 渭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施工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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