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初步设计服务费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县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初步设计服务费已由魏县行政审批局 以魏招标核字[2024]0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名称:魏县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初步设计服务费2.1.2 建设地点:魏县魏城镇、仕望集镇、东代固镇、德政镇4个乡镇54个村。2.1.3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县城周边村庄进行污水收集,涉及村民共计 21884 户104321 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检查井(φ1200)567 座,检查井(φ630)2217 座, 检查井(φ450)20406 座,检查井(φ300)21884 座,主管网 DN800 约 4864 米,DN600 约 8420 米,DN400 约 28206 米,DN300 约 69856 米,DN200 约 408118 米,入户支管(UPVC 塑料管 De110)约 437680 米,压力管道(PE 管 De73) 3700 米;76 座污水提升站、修复调蓄坑塘等配套工程。2.1.4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2.1.5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2.1.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满足施工图设计的需要,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提供相关的初设成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需具备以下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状况须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5 00:00至2025-01-2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http://hebei.ybbid.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2-21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线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是: 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http://hebei.ybbid.com),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加密、撤回或修改、递交、解密等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操作问题均可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业务咨询电话:400-058-8991/0310-3094111。(2)、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 标 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 联 系 人:李继军 电 话:0310-3519189。招标代理机构:诺曼建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联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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