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
一、招标条件
本清涧县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石太寺村园子坪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7.23万元,招标人为清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雨水管道全长513.05米,设计管径DN400、DN600、DN800,设计采用聚乙烯双壁波纹管,环刚度SN>8KN/m2,沿线设计3个Φ1000mm塑料雨水检查井和11个Φ700mm塑料雨水检查井及1个三通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
2、污水管道全长457.499米,设计管径DN300mm采用聚乙烯双壁波纹管,环刚度为SN>8KN/m2,沿线设计17个塑料污水检查井和2个截流井,末端污水通过截流井收集排入市政污水检查井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清涧县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涧县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财务状况: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建厅网站可查询。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19日9时00分到2024年8月23日17时00分
2.获取方式:网上及现场确认
1)投标人购买文件的代表必须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请于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在清涧华顿铂宫国际大酒店提交下列要求的相关证件、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网上报名确认单一份获取磋商文件: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③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安B证;④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⑤
文章推荐:
[招标公告]清涧县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石太寺村园子坪段招标公告
河东区八湖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