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八湖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东区八湖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二标段)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工程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河东区八湖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包括:八湖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占地约16764平方米(25.1459亩),总建筑面积8000㎡。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1.0万m³/d,土建及设备安装按照1.0万m³/d配置。污水管网总长约27.28km,其中污水收集管网25.58km,污水厂退水管网1.7km。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项目管理、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投资约320.00万元。 2、建设地点:位于河东区八湖镇徐八湖村,格力大道以东,八湖大道以西。 3、资金来源:自筹。 4、标段划分: 二标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项目管理、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服务费约320万元。 5、服务周期:二标段:具体时间随工程建设工期。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项目管理、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服务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二标段: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 3、申请人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二标段: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应约定联合体牵头人为参加投标活动全权代表,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的制作、盖章及交标等事宜;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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