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科创园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以北、华石路以东、科苑路以西
建设单位:启东锦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江苏晓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胡静(2017035320352013321405000387)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以北、华石路以东、科苑路以西,总投资额60840万元,占地面积69060平方米,主体工程建设标准厂房五栋、甲类仓库一座、丙类仓库一座及服务配套综合楼一栋,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已立项登记备案(2303-320681-89-01-580863)。
二、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及日常运营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逐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须按照《启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及《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的相关功能定位、生态环境与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实施建设。项目设计、建设施工及运营须充分考虑本项目与周边环境间的相互影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
2.按照启东经济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配套建设雨水、污水分类收集系统,并根据入住项目最大工况下的污染源强,设计建设生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废水纳管城市污水处理厂或工业废水集中预处理系统,纳管排放废水污染物浓度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管要求,氨氮和总磷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
3.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按照《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抓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建筑工地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和未冲洗抓拍系统;严格控制渣土露天堆放,露天场地及渣土堆场需设置防风抑尘网、围挡墙等防尘屏障。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标准限值。
4.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降低噪声源强度,落实施工期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学校、居民点等环境噪声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采取设置移动声屏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防治噪声扰民。
5.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废机油类危废的收集、处置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
联系地址: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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