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滨州市沾化区泊头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EPC位于滨州市沾化区泊头镇。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尾气除臭装置、出水提标升级改造、镇域及周边单位管网铺设及污水收集纳管并接入污水处理厂。计划投资约1150万元,施工计划工期280日历天。
二、项目要求
1.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跟踪审计服务及结算审核;
2.拟定服务费上限为施工中标价的4.00‰(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率+跟踪审计费率=4.00‰);
3.结算审核费用执行按鲁价费发(2007)205号文执行;。
4.项目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委托方要求履行合同义务,保证服务质量。
5.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结算审核完成终结,具体时限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具体签订合同为准。
三、项目付款方式及资金来源
施工中标价确定后拨付合同额的30%,项目竣工验收拨付剩余款项。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选取方式
项目采取自主谈判方式。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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