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搬迁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台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搬迁扩建工程已由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22〕248号《关于东台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搬迁扩建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台市润东净水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东台市境内,具体位于经济开发区红星河东侧、十一深中沟北侧地块。
2、工程规模:新建5万m3/d(注:本项目总体建设10万m3/d,本次先行实施5万m3/d,下同)工业污水厂、配套实施污水收集管网、道路等工程。
3、招标范围: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工程范围是指东台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搬迁扩建工程全部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新建5万m3/d工业污水厂、配套实施污水收集管网、道路等本工程所有项目的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确定本工程监理中标人前已完成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阶段范围主要指按照建设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负责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以及协调设计、施工等各有关单位之间工作,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工程结算审核,以及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等各类技术服务工作。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作量的权利。
4、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总工期暂定700日历天,实际监理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监理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期(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490万元。
6、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B3209810001000080002001 | 东台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搬迁扩建工程监理 | 具体范围同上述第3条内容 |
7、其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24000万元及以上(或日处理规模达5万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的监理业绩。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7.2。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5)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2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并影响到工程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如无法满足配备需求,影响监理服务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及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1、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系统弹出的举报联系方式页面,请点×关闭)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万元整,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九、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台市润东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台市广场路8号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人:尤先生、赵女士
电话:0515-85289833 电话:0515-88200316、13407500183
电子邮箱:3109209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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