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WMFD-2025-BJ-00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岐山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57.33万元,招标人为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治理行政村5个,枣林镇安家庄村、罗局村,蔡家坡镇红星村、南星村,雍川镇三家村,主要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2座,现状污水处理站改造1座,新建污水收集管网1688米、压力排水管道115米,新建污水收集渠道208米并加盖,现状渠道清淤2492米,现状渠道加盖1196块,治理现状纳污坑塘2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5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3)岐山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三标段;
(004)岐山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3 岐山县 2023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到;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项目经理须为申请人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的养老保险);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中途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
3.业绩要求:
申请人及项目经理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各完成过1项与本项目规模或造价相近的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完工证明);
4.财务要求:
申请人近3年(2021年-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金能力。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审计 报告等资料);
5.信誉要求:
(1)申请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申请人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核查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
6.其他要求:
(1)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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