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横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招标公告
赣建横设招字[2025]第01号
横峰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横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经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横发改行政字[2024]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基本到位。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公开招标的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横峰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横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
2、 建设地点:上饶市横峰县
3、 建设规模:新建二期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含配套建设污水收集干管DN300~DN800,共计7.8km,尾水管网DN800,共计14km)。土建工程按总规模10000立方米/天一次建成。
4、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12000万元,工程费用约6000万元。
5、 本项目设计费:102万元(最终设计费以财审价为基数1.7%计取)
6、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有招标范围内容及后期变更设计工作等一切施工图设计方案等全过程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7、 设计工期:设计总工期45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要求15个日历天并通过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时间要求30个日历天。
8、 本工程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应提供下列证件及材料: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
2、投标单位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需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含)连续及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本或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5、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含)连续及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六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6、本项目拟派的设计人员(除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排水专业、造价专业、结构专业、建筑专业、电气专业各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含)连续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投标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名单即可)。
7、业绩材料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一个在开标当月前60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设计规模5000立方米/天以上)设计业绩。业绩一律凭 2种以上(含2 种)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即:设计合同、设计中标通知书、经图审的主要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注:投标企业提供的设计业绩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址及委托单位联系人和电话,以便本项目招标单位核实业绩的真实有效性,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业绩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外埠来赣投标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规定,省外建设工程设计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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