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 SXLW-CG-0408
2.项目名称: 长沙镇腊制品加工厂提质增效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398266.28 元
5.最高限价: 398266.28 元
6.采购范围: 新建产品展示区、生活区域150平方米,木材堆放区60平方米,网上直播售货工作间36平方米,进场公路硬化及中转站硬化660平方米,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00米,产品展示区、生活区水电设施安装1套,厕所间建设10.5平方米,厂房吊顶500平方米,不锈钢挂架5个,电动门2道,空调3台,真空包装机1台,不锈钢操作台8个,更衣间储物柜2个,除湿机2台等。具体详见工程清单。
7.工期:18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④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要提供证明文件)
⑤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承诺,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100%,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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