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试验基地水工、土建及配套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地材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海试验基地水工、土建及配套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地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长海试验基地水工、土建及配套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1 1长海试验基地水工、土建及配套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共分两部分,水工工程包括:新建直立堤码头(兼顾防波堤,1号泊位),总长180m;新建顺岸码头(2、4、5号泊位),总长463.2m(其中2号码头长287.3m、4号码头长90.7m、5号码头长85.2m);新建护岸205.1m;新建引桥71.8m;港池水域疏浚以及码头范围内相应的供电、供气、给排水等配套管线等。
配套工程包含:新建试验联调厂房(101#),共计850.73㎡。科研辅助楼(301#),总建筑面积为6024.02㎡;新建锅炉房及消防水泵房(201#),共计628.6㎡;新建变配电所2座(204#、205#),共计153.92㎡;新建污水收集池(207#)(共计134.56㎡)、新建含油废水收集池(共计59.36㎡)、围墙、大门以及配套室外网管工程;厂外给排水工程。
2.1.2项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四块石A园59号大连船厂有限公司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内容为长海试验基地水工、土建及配套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地材采购招标。本次地材(抛石料)招标分为1个包件,投标人根据能力进行参与,投标人需负责将货物运抵招标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为大连市金州区杏树港口上船,运送至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长海760船厂附近施工海域,具体地材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材料费含港杂费和装船、运输费等一切附加费用。
2.3 付款条件:
材料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每月15日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开具国家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予甲方后,甲方次月支付该笔结算金额的70%,剩余已结算货款金额的27%视甲方资金情况支付,余下已结算货款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材料对应使用的工程部位验收合格后进行无息返还。若以票据方式或者各种保理财金融产品等方式支付货款时,支付方不承担相应的贴息费用。货款的支付方式:现汇+非货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建行E信通、易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地材 相关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航局及子公司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2月11日09 时00分至 2024 年12月 16 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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