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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水质提升工程抽取告知书

· 2022-09-23

项目编号:广州金良【2022】032号

1项目条件

本项目城中村水质提升工程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泰发改批[2021]6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城中村水质提升工程主要建设京元村及金里村污水管网及泵站对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管总长约1.5公里,将京元村、金里村等城中村的生活污水收集至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提升城区水质;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643897.84元(含暂列金120000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城中村水质提升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审核价为2643897.84元(含暂列金120000元)

本项目下浮率: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到12%(含8%,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单项目根据发包人签发项目实施任务书中要求工期内实施完成;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其他要求:/。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漳州市长泰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候选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2022年0924日至2022年0928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 至17时 30分

4.2报名方式:漳州市长泰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候选名录库有意向的候选企业请于报名参选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附件1)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4.3抽取时间:2022年09290830

4.4抽取地点:漳州市长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长泰区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

4.5抽取方法:现场(随机抽取)

(1)下浮率(K)抽取方法: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12%(含8%,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由招标人公开抽取。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2)抽取中标人(承包单位)方法:

①按候选企业报名的先后顺序抽取对应号码,抽到的号码即为候选企业代表编号,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当场公布候选企业名称及其对应的代表编号并现场签字确认。候选企业可自行选择到场或不到场参加代表编号的抽取,如不到场,其代表编号由建设单位代表抽取,候选企业应接受其抽取结果。抽取程序按规定抽取时间开始进行。

②建设单位进行抽取中标人:首先,建设单位在摇球机中放入报名候选企业的代表编号,然后,由建设单位代表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这个号码对应的候选企业即为中标人(承包单位)。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

工程过程中如发生变更、甩项及核增核减工程量需由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办理相应签证手续,如发生甩项,发包人不予经济补偿。

承包单位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8天内提出工程量清单和招标预算核对调整报告,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

6、合同签订

6.1承包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施工合同。

6.2合同付款条款:

6.2.1预付款的支付

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包含50%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

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预付款支付申请的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从每一个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工期比例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

6.2.2工程进度款支付

①工程款为每月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计量,于每月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发包人确认后支付,并按照审核合格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

②工程完成结算审核,双方确认且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发包人支付至审核后工程造价总额的97%,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预留结算审核总价款的3%作为本工程保修金,设备维护期竣工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待设备保修期止后支付。在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退还(质量保修金可以以工程款一次性扣留或以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的方式提交)。

备注:①承包人提出申请拨付第一笔工程款时应提供办理工程一切险、劳工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相关证明;

②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每一笔款项前,应向发包人出具国家正式税务发票及完整申请支付手续;

6.3另施工合同其它主要条款的约定:

6.3.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予调整

6.3.2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施工单位造成工期延误,一天扣除5000元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合同价款的10%

6.4、本工程施工单位须配合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6.5、合同其他条款由发包人在商讨签订合同事宜时提供。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7.2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缴交。

7.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中标方提交完整申请支付手续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抽取告知书在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tai.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和南路,邮编:3639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56098309 传真:/

联系人:黄维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47号2号楼2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gzjl0596@163.com

电 话:0596-2911501  传 真:/

联系人:小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长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

联系电话:0596-8338209

  城中村水质提升工程相关资料

  

日期:2022年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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