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任丘市出岸镇庞家营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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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10515001001 |
招标内容: | |
任丘市出岸镇庞家营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市出岸镇庞家营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已由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4]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任丘市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任丘市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任丘市出岸镇庞家营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2建设地点:任丘市出岸镇庞家营村3建设内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设备间、围墙、绿化、站内外管网、大门及配套设施等;铺设管网42米;新建截流井1座;污水收集池1座。4标段划分:1个标段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6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中注明的开工日期为准)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9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采用双盲、分散 评定分离形式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7 09:00至2024-10-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①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代理费的收取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方法收取8970元。②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平台付费金额为:项目类别: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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