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家塔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2126;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郭家塔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延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延审投发[2024]11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千万工程配
套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延川县大禹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禹街道郭家塔村。
2.2建设规模:本项目综合治理全村183处院落房前屋后乱堆乱放问题,重点集中在村居住114座院落墙体及进户巷道的修缮等,共拆除并新建巷道2556㎡,拆除并新建石挡墙98.5m3,铺设污水管道715m,
新建污水检查井15座、污水收集井20个,安装栅栏288m,人工清除杂草1023㎡,配备车载式垃圾桶9个,修建固定垃圾池6座,新建公厕3座等。
2.3概算投资: 196.11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提供近1年内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3.2信誉要求: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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