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5-441624-04-01-705197 | ||
投资项目名称 | 和平县长塘镇圩镇及中心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和平县长塘镇圩镇及中心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和平县长塘镇圩镇及中心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和平县长塘镇圩镇及中心村(东岭村、赤岭村、嶂岭)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修复及竣工文件编制等。 | ||
招标内容 | 建设DN200双壁波纹管6722米、DN150接户管7665米、DN100出户管5576米、DN300双壁波纹管1672米、检查井及接户井一批等相关附属配套工程建设(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21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13994228.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3.4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至少1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均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连续三个月在本公司缴交的社保证明(如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明相关材料)。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表。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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