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分公司热电部工艺排水合规性改造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金陵分公司热电部工艺排水合规性改造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以《关于2024年第一批三类环保隐患治理项目立项的通知》(金陵石化工单[2024]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热电部工艺排水合规性改造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388号金陵分公司炼油区域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914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将现有排水系统分割为工艺废水排放系统和雨排系统。从源头进行污水减量、清污分流,实现初期雨水收集、监控的功能,减少大雨天气工艺排水对灰浆系统的冲击。对60m3/h工业废水处理装置加药系统进行改造,同时回收水量21.6t/d。新增污水提升设施2处、完善现有的工业废水系统并对多功能集水池进行改造、新建1座初期雨水池(28.5×22×5.8m)和(11×5×4m)1座工艺排水收集池(11×5×4m)等。(含桩基工程、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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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含税))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含税))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单位),或者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含税))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 2024年9月30日 16 时 00 分 。
(2)获取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16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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