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哈达门乡(马滴达村)农村污水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SZ2024-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哈达门乡(马滴达村)农村污水环境治理工程,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珲发改审批[2023]19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珲春市哈达门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珲春市哈达门乡(马滴达村)农村污水环境治理工程
2.2招标范围:珲春市哈达门乡(马滴达村)农村污水环境治理工程。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建设内容:新建DN150-DN400污水管线总长度8900米,污水检查井480座,污水收集池5座,拆除及恢复路面共21120平方米。详细见清单内容。
2.5工程建设地点:珲春市哈达门乡马滴达村
2.6开工时间:2024年10月14日,竣工时间:2024年11月30日,总日历
天数47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8 最高投标限价:1397.294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在近三年(2021年01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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