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161500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淮淀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宁河区潮白河畔·乐善水乡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161500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27602.54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兴浩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雨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道路修复提升工程,河畔水乡民居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雨水管、对乐善村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进行综合整治、修复提升村内沥青路2条,同步敷设道路两侧砖道、改造水乡民居及配套餐饮。
2.2.建设地址: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乐善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宁河区潮白河畔·乐善水乡建设项目乐善村宿集酒店设计服务
招标范围:包括民宿、酒店大堂、售楼处、样板间、会议、餐饮、室内装修等。设计范围:由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的民宿概念规划、深化设计、建筑施工图、内部装修施工图等设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宁河区潮白河畔·乐善水乡建设项目乐善村宿集酒店设计服务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3)项目负责人、结构负责人均为本单位职工且具有有效的资格章。4.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6.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若为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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