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 巴青县县城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巴青县县城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由西藏巴青县人民政府以关于巴青县县城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巴发改【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巴青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青县县城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XZZB-JSRH-BQ240428 2.3建设地点:那曲市巴青县 2.4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1500m³/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区部分及管网部分。具体为:1.厂区部分新建的主要构筑物有粗格栅一座、提升泵房1座、调节池1座、细格栅旋流沉砂池1座、改良型AAO氧化沟2座、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1座、纤维转盘滤池1座、紫外消毒池1座、贮泥池1座,以及污泥脱水间、污泥回流泵房、巴氏计量槽、仪表监测房、除臭系统等。2.建设污水管网总长为2380米,其中DN200污水压力管2120米,选用球墨铸铁管;DN250污水处理厂排水管110米,DN350截污管150米,均选用钢筋混凝土管,并配套污水提升泵站1座。 2.5招标范围:包括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单体及总体方案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技术交底、变更和验收等工作、施工、设备购置、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如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项目配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建筑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拟派本项目配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2019年1月至今)至少提供1个类似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至少提供1个类似市政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专业划分,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相关业绩) 3.5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2023年财务报表: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6除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外,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9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区外企业(所有联合体成员)须完成在藏备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至少需具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4.投标报名 4.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8月9日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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