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安县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二期EPC总承包已由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302-611025-04-01-898710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安国投泓沅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
2.2 工程规模:修复提升滨河家园至县污水处理厂污水主管网约4.6公里、新建污水处理厂粗格栅间及提升泵站、新建青河社区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永安路、教场路道路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2.3 项目投资总额:630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60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镇安县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二期EPC总承包(2次公告);标段编号: E6110253551olp1omtmp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镇安县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二期EPC总承包(2次公告):范围内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7 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镇安县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二期EPC总承包(2次公告):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并无在建工程;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 标段名称:镇安县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二期EPC总承包(2次公告):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提出申请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且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投标资格有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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