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工程(二期)及配套工程(陈城镇)项目-C标段污水工程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修改为: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本条款约定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本项目实行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工程量按实结算 。
二、问: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为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
注:①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东山水务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2 年09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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