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Z0200G220831005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新建管网污水收集工程项目(南环湖、52中下游保卫路污水管道改造工程)已由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新建管网污水收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齐发改审发【2019】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鹤佳管网设施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齐齐哈尔市锦润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取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新建管网污水收集工程项目(南环湖、52中下游保卫路污水管道改造工程)等,管径DN700、南环湖长度265米、52中下游保卫路长度326米;
2.2计划工期:2022年10月8日-10月31日,2023年4月30日-9月30日;176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建设单位规定日期为准)。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无。
2.5招标控制价:开标前15日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没有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2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上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6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3.7上一年度被建设行业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管理部门授权的评价部门评价为C级(或相当于C级的)或信用评价不合格的,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提供建设行业管理部门评价文件或相关建设行业官方网站公示截图)。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9月7日9时00分至2022年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不踏勘。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0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jypt.hljggzyjyw.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家园D区15号楼)。
其他事项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1现场监督
8.1.1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家园D区15号楼
8.2投诉受理
8.2.1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
电话:0452-2412346
邮箱:qsysjts@163.com
8.2.2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8号
电话:0452-2427457
邮箱:3182631299@qq.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齐哈尔市鹤佳管网设施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丽湾阁8号办公楼1单元202.204室
联系人:卜女士
电话:0452-2474995
招标代理机构:齐齐哈尔市锦润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南大街,盛世豪庭商服B栋104三层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745282283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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