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文安县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文安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文审批字(2023)10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文安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文安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敷设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共计90225米,主要包括dn110硬聚氯乙烯管29358米、dn225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46949米、dn315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10188米、dn400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3730米;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4座、新建污水检查井3128座、化粪池150座;安装直饮水机24台、新能源充电桩180台;路面破除及恢复84476平方米,并配套相关设施。建设地点:廊坊市文安县大柳河镇及李庄农场,涉及大柳河镇所辖的南各庄、牛各庄、褚村、李庄,李庄农场所辖的南官仕庄村、桃园村。质量标准:合格。服务期限:勘察周期20天,初步设计周期20天。 最高投标限价:1114100元,其中:勘察费469000元,初步设计费645100元。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及配合后续相关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③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认定其资质及业绩,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业绩认定;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13 09:00:00 至 2024-03-19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无需网上报名,自行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03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文安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赫尔莫(河北)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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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兴文道314号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98号新朝阳广场二期3号楼1-601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曹万众 | 联系人: | 梁富 |
电话: | 0316-5236915 | 电话: | 0316-555565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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