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姚店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PPP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陕西瑞森恒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建设地点:延安市姚店 。
2.2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2.5万吨m3/d水处理系统和5万吨 m3/d的水质提标系统。2.5万吨 m3/d水处理系统包括 A2 /0生物反应池、鼓风机房、二沉池、污水回流泵池、高效澄清池;5万吨 m3/d水质提标系统包括砂滤池、超滤膜车间、巴氏流量槽、回用水池、回用水泵房,按4x104 m3/d 中水回用。配套管网工程包括新建DN800-DN300再生水管道6.24km和DN500-DN300的污水收集干管38.3km。
2.3服务期:45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
2.5概算总投资:57417.26万元 。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工程结算(含设备购置)审计标段,一个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标段 。
2.6.1一标段:对厂区及再生水管网工程与设备购置进行结算审计。
2.6.2二标段:对配套污水管网工程进行结算审计。
2.6.3三标段:对项目投资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且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
3.3 工程造价审计标(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格且执业时间5年以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至少配备2名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参审人员,且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
3.4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至少配备2名具有高级或中级会计师职称的参审人员,且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
3.5 财务要求:附经过年审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0、2021年度);
3.6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案例(提供合同协议书),且所提供的业绩描述要详细;
3.7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或纳税凭证;
3.8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9投标人为埠外单位,审计期间必须在延安当地有固定办公场所及驻守业务人员。
3.10一、二标段投标人不得为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等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行为人、被列入黑名单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单位;
3.11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未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3.1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参与项目的概(预)算、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结算、工程决算的编制或审核,以及招标代理、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等相关事项,或与项目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必须予以回避。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8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注意事项: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3、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 1 月 4 日 14 时 30分,地点为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三 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一号楼六楼
联 系 人:许科长
电 话:0911-7090684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森恒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德昌苑9号楼704室
联 系 人:魏洁
电 话:15891181391
文章推荐:
龙溪河及其支流(高峰-六剑滩)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项目
龙溪河及其支流(高峰-六剑滩)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项目招标公告